被法院起诉并限制高消费是指因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给付义务,而被债权人起诉至法院,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败诉,进而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时,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核心在于,通过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迫使其履行法定义务,维护法律权威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您,被限制高消费的具体行为广泛且详细,旨在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非必要高消费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在交通出行方面,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豪华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高端交通工具;
2.在住宿娱乐方面,禁止在五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会所、夜间俱乐部、高尔夫球场等豪华场所进行消费;
3.在购房购车方面,限制购买或投资房地产、新建或扩大住房豪华装修、购买非必需经营车辆等行为;
4.在子女教育方面,限制让子女进入高学费私立学校学习;
5.在保险理财方面,限制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6.以及其他如乘坐高端客车服务、进行休闲娱乐、旅游度假等非日常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关于限制高消费的法律条文:
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该条文明确规定了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所不得有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