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买方违约,卖方可以采取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买方支付价款,并请求损害赔偿,甚至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何种救济方式,卖方均不应忽视其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找法网提醒,在买方违约的情况下,卖方请求损害赔偿是核心救济措施之一。
1.卖方有权就因买方违约而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1)直接损失通常包括因买方未支付价款或拒绝受领货物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如货款本金、利息及因违约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2)间接损失则可能包括卖方因信赖合同能够履行而错过的商业机会、利润损失等。
2.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卖方需充分证明其损失与买方违约之间的因果关系,并尽可能提供详实的证据支持其赔偿请求。
除了上述针对买方或卖方特有的救济措施外,买卖双方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采取共同的救济措施。
1.损害赔偿是双方均可采取的基本救济方式,无论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只要能够证明与对方违约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即可提出赔偿要求。
2.在合同一方逾期违约时,另一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3.对于分期分批交货的合同,如果一方在某一批次交货中违约,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及法律规定,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等救济措施。
4.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在遭受违约损害时,均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进行赔偿。在涉及跨境交易时,还可以根据国际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向境外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