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车后若发现存在问题,需明确问题性质是否构成质量问题,这是维权的基础。一旦确认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采取多种途径进行维权。
1.可以尝试与经销商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可申请第三方调解,如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求助。
2.若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消费者可考虑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工商、交通等行政部门申诉,或依据协议申请仲裁,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借助媒体曝光也是一种有效的维权手段,通过舆论压力促使问题得到解决。在整个过程中,消费者应保留好购车发票、维修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权时使用。
找法网提醒,汽车“三包”规定,即《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乘用车在特定情况下可享受的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1.该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的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和使用的乘用车,排除了如出租车等运营车辆。
2.汽车“三包”并非无限制的终身服务,而是需符合规定要求且在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的车辆方可享受。这一规定为消费者在购买新车后遇到质量问题时提供了明确的维权依据。
新车出现问题时,赔偿标准因问题性质及严重程度而异。
1.若新车在购车后的短时间内(如60天内或行驶3000公里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如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等,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车或换车。
2.对于发动机、变速箱等重要零件,若经两次修理仍未解决问题,同样可要求退车。
3.若新车存在欺诈行为,如实际车辆与宣传不符或存在严重事故修复痕迹等,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一赔三”。
4.对于一般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可根据车辆维修记录及实际情况向经销商索赔一定金额的赔偿金,具体金额需双方协商确定。
5.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