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了合同,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加盟期限及期满后退还加盟费的条款,那么在合同期满时,加盟方有权向对方主张退还加盟费。
2.若合同中规定不得无理中止加盟或解除合同,否则将没收加盟费,则加盟方因自身原因中途毁约时,通常无法要回加盟费。
找法网提醒,在特定情形下,加盟方仍有权要求退还加盟费。
1.若加盟商已缴纳加盟费但未获得特许经营资格,无法实现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权益,可在解约时基于加盟费对价不充分而请求返还。
2.若加盟商已取得特许经营资格,但因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加盟商有权将加盟费视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赔偿。
3.若合同签订前特许人提供了虚假信息,导致加盟商在受欺诈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并缴纳加盟费,加盟商同样可行使返还请求权。
1.签合同后,乙方(即合同中的任一方)通常不能随意毁约。毁约行为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或约定不明确,则违约责任应根据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
3.《民法典》规定了违约金的相关条款,允许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并赋予了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在特定情况下调整违约金数额的权力。
因此,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