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的公章遗失后,即使随后又被找回,也不能直接继续使用。这是因为公章一旦遗失,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就受到了质疑。
1.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障公章的合法使用,一旦遗失,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补办。
2.即使公章后来找回,也应当按照补办流程重新办理新的公章,以确保公章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找法网提醒,公章遗失后,公司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合法补办:
1.由法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
2.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请注意不要出现“丢失”字样)。
3.登报公示三天后,法定代表人持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丢失公章的详细说明材料等相关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
4.按照公安局治安科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材料(如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企业其他基本材料、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等),办理新刻印章手续。
公司公章丢失后,如果未及时报警并按照规定进行作废处理,可能会产生以下责任:
1.公司可能被视为对公章管理不规范。如果公章被他人私自使用并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公司在公章丢失后擅自刻制使用新的印章,这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应由相关行政机关予以相应的行政制裁。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行政违法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新印章所签署合同的法律效力无效。
因此,公司在公章丢失后应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补办,并加强公章的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