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需要哪些部门批准
更新时间:2024-09-12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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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拆迁需要房屋征收部门和相关规划的制定与审批部门批准。征收方案需符合国民经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由市、县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审批。
一、
拆迁需要哪些部门批准
房屋拆迁的批准通常涉及多个部门的参与和审批:
1.房屋征收部门会拟定征收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公示以听取公众意见。在此过程中,需要确保征收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2.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等也应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二、
拆迁批准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拆迁批准的具体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方案并进行公示;
2.公众对征收方案提出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会,这些意见或请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3.相关部门会根据公众意见和法律规定,对征收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经过层层审批和批准,最终确定征收范围和补偿标准。在整个流程中,应确保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经过科学论证。

三、
如何联系拆迁批准相关部门?
找法网提醒,如果需要联系拆迁批准相关部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1.可以查询当地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门的官方网站,了解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和办公地址;
2.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的方式,向相关部门了解拆迁批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3.如果需要更专业的法律建议或帮助,可以联系当地的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咨询和协助。在选择律师时,应注意选择执业领域与案件领域对口的律师,并考虑律师的经验和专业性。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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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需要哪些文件?
房屋拆迁需要的证件种类包括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迁坟的话需要什么部门批准吗?
法律分析:
1.迁坟前,征拆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必须发布迁坟公告。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由墓主亲属将坟墓迁葬到指定地点,并按规定标准补助;逾期未迁者,由用地单位代为处理。
2.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土地所要迁移的坟墓,必须严格执行岳阳市殡葬改革制度,迁葬地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规划部门负责确定,其报批和组织实施等相关费用由征(用)地单位负责。
3.烈士、宗教和少数民族坟墓迁移应会同民政、民族宗教部门处理。
4.双冢坟补偿金额增加补偿标准的60%。
5.坟墓有碑石和其他墓地设施的,增加补偿标准的30%。
6.麻石、大理石等超上述标准的坟墓按评估价值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