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投靠夫妻一方为拆迁范围内的居民,且符合当地拆迁安置的资格条件,另一方作为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可以享受到一定的拆迁补偿或安置待遇。
1.如果投靠的配偶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退休的财政供养人员,则可能不享受额外的拆迁安置补偿。
2.对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配偶,若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在籍分配人员系配偶关系(再婚需满3年)且长期居住本地的,提供相关证明后,可能进行特殊安置。
3.夫妻投靠是否能享受拆迁补偿,需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找法网提醒您,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5.拆迁户到指定地点办理结算手续并缴纳购房款;
6.凭相关证明到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在整个分配过程中,需要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并遵循先拆先选、谁拆迁谁安置的原则。对于未按时参加安置房分配的拆迁户,可能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安置资格。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方式通常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则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拆迁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同时,被拆迁人也有权了解并核实补偿标准和方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