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的扶养义务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15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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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共同的扶养义务主要是夫妻一方患病,另一方就必须要给予照顾和送医治疗的措施;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就需要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等等。
一、
夫妻共同的扶养义务有哪些
夫妻共同的扶养义务主要有:
1.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2.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3.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二、
扶养义务人的范围
法定扶养义务人范围: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三、
抚养和扶养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对象不同
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
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2.概念不同
找法网提醒您,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
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简单的说抚养取教养保护之意,扶养取相互扶助之意,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于关系,更不是能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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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共同生活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哪些人
法定扶养人包括: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
夫妻结婚了,互相扶养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您好,夫妻扶养是指夫妻之间经济上供养和生活上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
1、夫妻间的扶养权利义务以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为内容,是婚姻内在属性和法律效力对主体的必然要求。这既是双方当事人从缔结婚姻开始就共生的义务,也是婚姻或家庭共同体得以维系和存在的基本保障。
2、夫妻扶养从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时起产生,至婚姻合法有效终止时消灭,在婚姻关系有效存续的整个过程中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因而是一种状态性的、持续性的法律关系。无论婚姻的实际情势如何,也不论当事人双方的感情状况怎样,夫妻扶养既是双方的权利,也是双方的义务,因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必然是一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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