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有股份的风险主要包括显名困难、投资权益归属争议以及代持股协议无效的风险。
1.在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希望将代持股份显名化时,可能会遭遇来自其他股东或公司的阻碍,从而导致显名过程困难重重。
2.由于代持股协议的存在,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可能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
3.名义股东不能仅凭公司股东名册记载或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来否认实际出资人的权利。
4.代持股协议也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或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等情形而被认定为无效,进一步增加了代持股份的风险。
代持股与股权的主要区别在于权利的性质和行使方式。
1.代持股是一种委托关系,其中实际出资人委托名义股东代为持有公司股份,并享有相应的投资权益。代持股的行使则主要依赖于代持股协议,由实际出资人通过名义股东来行使相应的权利。
2.股权则是股东基于其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公司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和责任。股权的行使包括自我利益权和共同利益权,如股利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表决权等。
3.股权的持有者是公司股东,而代持股的持有者则是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则通过名义股东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找法网提醒,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股东之间股权转让的通知与优先购买权以及股权转让的效力认定等。
1.公司章程可能规定了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这些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被认定为有效。
2.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时,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并征求其同意。在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也应当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股权转让的效力认定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考虑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性、转让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