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是如何的
更新时间:2024-10-11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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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包括: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中标后未按规定签约或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
一、
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是如何的
招标人在特定情况下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这通常基于投标人的不当行为。具体情形包括: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接受对错误的修正,或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3.如果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招标人同样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投标的公平性和诚信性,维护招标活动的正常秩序。
二、
投标保证金没收的具体情形?
找法网提醒,投标保证金没收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
3.以及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
这些行为均被视为对招标活动的严重违反,因此招标人有权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多种多样,以满足不同招标活动的需求。
1.现金是一种常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然而,对于数额较大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可能不太合适,因为现金不易携带和保管。
2.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也是常用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它们由银行开出并交给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票据在银行兑取资金。
3.支票也是一种可行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它允许投标人通过开出支票并将其交给招标人来履行投标保证金义务。
4.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这些投标保证金形式各具特点,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形式来确保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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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是如何的
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包括: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等。
招标人最迟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按要求提交,但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缴纳投标保证金之后未投标,也没向招标人说明原因,可以退保证金吗
保证金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能退。给付保证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保证金。比如,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人如何退还投标保证金,有哪些规定
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况有: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或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的。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