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方法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0-1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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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东权利受侵害时的救济方法是可选择股东代表诉讼或直接起诉侵害人。股东代表诉讼需满足前置条件,即董事会及监事会均不起诉。直接起诉则针对直接侵害人,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一、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方法是什么
1.当股东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方法是股东可以选择进行股东代表诉讼,但这种方式存在前置条件,即当董事会及监事会均不起诉时,股东可以以公司名义起诉。
2.这意味着在公司内部机构未能履行职责保护股东权益时,股东有权利代表公司提起诉讼。此外,股东也可以直接起诉直接侵害人,要求其承担责任。
3.股东代表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5.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
股东诉权行使的具体方式
找法网提醒,中小股东在行使股东诉权时,有两种主要方式:股东直接诉讼权和股东代位诉讼(间接诉讼)权。
1.股东直接诉讼权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这种诉讼方式直接针对侵犯股东个人权益的行为,旨在保护股东的个人利益。
2.股东代位诉讼(间接诉讼)权则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三、
股东间股权转让如何操作
公司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1.需要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是否有特殊规定。如果有特殊规定,则股权转让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办理。
2.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没有特殊规定,则股东之间可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进行股权转让。在签订协议时,双方应当明确转让的股权比例、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3.完成转让后,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总之,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遵循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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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方法是什么
股东权利受侵,应依法救济。可请求停止危害行为,申请股份收买,对瑕疵决议诉讼,质疑公司存在,或派生诉讼。具体操作需依据侵害性质、程度等因素,选择最合适的救济方式,以维护自身权益。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去救济
股东权利受到侵害的救济办法:股东可以与侵权人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且侵权人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则股东可以请求董事会进行起诉,董事会拒绝的,股东可以自行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在公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哪些救济途径?
公司股东的救济途径主要有:
1、股东代表诉讼;
2、股东直接诉讼;
3、请求人民法院司法解散;
4、公司作出损害行为的,可提出撤销之诉;
5、公司股东的其他救济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