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工伤单位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吗
更新时间:2024-09-20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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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属于工伤单位不一定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使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单位仍可能因人身损害赔偿而承担责任,特别是当雇员在工作中受伤时。
一、
不属于工伤单位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吗
不属于工伤单位不是就不承担赔偿责任。
1.即使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范畴,单位仍可能需要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仍有可能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这意味着,即使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但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雇主仍需对雇员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二、
非工伤时的单位赔偿责任
在非工伤情况下,单位的赔偿责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雇员在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和医疗补助进行支付。
1.对于前者,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雇员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残疾赔偿金等。
2.对于后者,根据规定,职工在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可以享受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三、
非工伤医疗期员工待遇如何
找法网提醒,在非工伤医疗期内,员工的待遇主要包括病假工资和医疗补助费。
1.根据法律的规定,员工在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可以享受病假工资,其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2.如果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3.医疗补助费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的病情和医疗需要确定,对于患重病和绝症的员工,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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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工伤单位还要赔偿吗?
一、不认定工伤单位还赔偿吗
1、不认定工伤单位还要赔偿。如果职工的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可能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二、劳动局不认定工伤怎么办
1、工伤不需要劳动局承认,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不认定为工伤单位是否还要赔偿
法律分析:不认定工伤单位还要赔偿。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期间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治疗费等。如果职工的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还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如果职工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仍需要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不算工伤公司要负责任吗
工伤认定时,员工对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举证责任,公司不认为员工是工伤的,应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家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