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建造房屋的所有权取得时间是什么时候
更新时间:2024-10-26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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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法建造的房屋在建成之时,建造者即取得其所有权。但需注意,为保障权益,建成后应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
一、
合法建造房屋的所有权取得时间是什么时候
合法建造房屋所有权取得的时点,即在房屋建成之时。
1.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这意味着,一旦房屋建造完成,即事实行为成就时,建造者便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2.虽然房屋在建成时即取得所有权,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在房屋建成后,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建造者还需要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以确保自己的所有权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
房屋建成后何时拥有所有权
找法网提醒,房屋建成后,建造者即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1.这一所有权的取得是基于《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即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换句话说,房屋的所有权自建造完成时起就归建造者所有,不需要进行其他形式的权利确认。
2.虽然房屋建成后建造者即拥有所有权,但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建造者还需要依法进行不动产登记。
3.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房屋建成后,建造者应及时进行不动产登记,以确保自己的所有权得到法律的保护。

三、
农村自建房交易条件及限制
农村自建房的交易并非毫无限制,其交易条件和限制主要源于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质。
1.农村房屋的买受人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来说包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但即便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也存在一些具体的限制条件。
2.对于集体组织内部成员:
(1)如果已经拥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那么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
(2)如果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虽然理论上可以再申请,但实际操作中很难再获得第二处宅基地。
3.对于已经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未被分到宅基地的成员,他们申请宅基地也必须经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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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建造房屋的,何时取得房屋所有权
合法建造房屋的,在房屋建成时取得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可以不进行登记。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进行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具体登记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进行规定。
合法建造房屋何时取得房屋所有权
合法建造房屋的,在房屋建成时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请问什么时候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
合法建造房屋的,在房屋建成时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