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对司法鉴定意见如何质证
更新时间:2024-10-12 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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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事诉讼中对司法鉴定意见的质证是应仔细审查司法鉴定意见,了解其合理性,然后可提出对鉴定结论的异议,并给出合理理由,如鉴定程序不规范等。同时,可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条款支持主张。
一、
民事诉讼中对司法鉴定意见如何质证
在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意见往往成为案件解决的关键证据。当当事人面对不利于自己的鉴定结论时,进行质证的流程如下:
1.应当对司法鉴定意见进行仔细审查,了解其依据、方法和结论的合理性。
2.可以提出对鉴定结论的异议,并阐述合理的理由和依据。这些理由可能包括鉴定程序的不规范、鉴定依据的不足等。
3.在质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的相关条款,如第27条和第28条,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
如何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找法网提醒你,当对司法鉴定意见存在异议时,当事人有权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
1.申请重新鉴定的前提是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例如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等。
2.在申请重新鉴定时,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同意重新鉴定。

三、
推翻司法鉴定意见的方法
除了申请重新鉴定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推翻司法鉴定意见。
1.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鉴定机构的违法行为,如委托受理把关不严、鉴定结论草率等。如果投诉成功,可能会导致原鉴定结论被撤销或鉴定机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2.当事人可以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来推翻鉴定结论。例如,如果鉴定结论是基于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不合法的检材得出的,那么这些检材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就存在问题。
3.针对那些缺乏分析论证的鉴定意见书,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更加权威的鉴定机构来做出更加详细和合理的鉴定意见,并向法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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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质证是指什么规定?
民事诉讼的法定证据规定为:证据的种类主要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述、电子数据、勘验笔录、证人证言以及鉴定意见等。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搜查程序以及形式都必须合法,这样的证据经过查证属实之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如何质证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意见?
法律分析: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应对鉴定机构的经营许可证及许可的有效期限、鉴定人执业类别及有效期等进行质证;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需考虑是否存在有应回避而没回避情形;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民事诉讼质证时间是多久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就自己所支持的案件事实进行举证的期限一般为十五日。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