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交通事故被交警部门认定为对方全责,且对方车辆有相应车险时,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保险公司拖延不给予理赔,被撞的车主有权采取进一步行动。
2.车主可以自行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并修复,随后持修理凭证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车主及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3.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合理的维修费用。同时,车主也可以向相关监管机构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找法网提醒您,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向保险公司索赔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
1.确保事故已经由交警部门认定,并获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时联系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认定书及提供的证据,进行理赔审核。
2.若审核通过,保险公司将在一定期限内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若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拖延赔偿,车主可按照前文所述方式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保险公司拒赔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合同的约定。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也规定了:
(1)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责任,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2)保险合同中也可能对拒赔情形进行约定,车主在索赔前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相关约定,若保险公司无合理依据拒绝赔偿,车主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