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即使受害人撰写了谅解书,也不能不追究刑事责任。
1.谅解书主要是表达受害人对肇事者行为的谅解和宽容,对于减轻肇事者的处罚可能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并不能直接改变法律对于肇事者行为的定性。
因此,在撰写交通事故谅解书时,应着重表达受害人的真实意愿和谅解之情,同时明确肇事者已经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对受害人的道歉态度等。
2.谅解书可以在司法程序中被法院参考,但在一般情况下,它并不能直接决定肇事者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客体要件: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里的“重大后果”通常包括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客观要件: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里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超速、酒驾、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4.主观要件:过失。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则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过失。
找法网提醒您,在交通肇事罪的案件中,谅解书对于肇事者的刑事处罚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能直接改变肇事者的定性。
1.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案件时,会综合考虑肇事者的行为、后果、态度以及受害人的谅解程度等因素,来决定肇事者的处罚。
2.如果肇事者能够积极赔偿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并且具有悔罪表现,那么法院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但是谅解书并不能直接免除肇事者的刑事责任,因为交通肇事罪的成立与否,主要取决于肇事者的行为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