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更新时间:2024-09-0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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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涉外结婚需遵循特定手续,包括提交相关证明文件,遵守中国法律。涉外离婚则需准备书面离婚协议、身份证等,并遵守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要求。
一、
涉外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涉外结婚,即涉及外国公民或在中国内地居住的外籍人士与中国公民之间的婚姻登记,需遵循一系列特定的手续和程序。
1.外国公民需持有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明文件,并出示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以及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2.若涉及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还需提交经本国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相关证明文件。
3.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在办理涉外结婚登记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
涉外结婚法律依据
涉外结婚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以及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以及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三、
涉外离婚所需材料
涉外离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解除,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文化背景,因此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准备特定的材料。
一般来说,涉外离婚所需材料包括书面离婚协议、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护照,以及结婚证等。
1.书面离婚协议是涉外离婚的重要文件,应明确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具体安排。
2.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护照是证明身份和国籍的重要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在涉外离婚中,由于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因此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如经公证或认证的翻译件等。
3.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件,必须妥善保管。在办理涉外离婚时,结婚证是必备材料之一,用以证明双方曾经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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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的
涉外离婚需要的手续分为两种情况:
1. 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 诉讼离婚: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果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对于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情况,无论是与中国公民、外国人、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华侨,男女双方都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涉外结婚登记手续是什么
涉外结婚登记手续是:准备好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涉外婚姻需要办理的手续是什么
涉外婚姻需要办理的手续:如果双方适用的是诉讼离婚,涉外离婚当事人向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针对涉外婚姻,由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即可。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