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独生子女费还能领取吗

更新时间:2024-08-22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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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后的独生子女费是否还能领取,取决于是否仍符合独生子女条件。符合条件者,可持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申领。此外,文章还介绍了领取条件和程序。
一、

离婚后的独生子女费还能领取吗

  1.在探讨离婚后的独生子女费领取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若双方都带有子女,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

  这一规定基于独生子女政策的初衷,即鼓励家庭计划生育,减少人口增长压力。

  2.对于离婚后仍符合独生子女条件的家庭,其抚养方仍有机会领取独生子女费。

  3.抚养方可持相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失业证和离婚证明等)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双份独生子女费,未抚养方将不再领取该费用。

二、

领取条件和程序

  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条件和程序相对明确。

  1.申请者需具备相应的资格,即必须是本省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且持有有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申请者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对于没有单位的居民,他们需持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填写申请表格,经审核批准后即可领取独生子女费。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也是领取独生子女费的重要一环,申请者需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该证件,并领取一式两份的申请表。

  4.申请表需由男方单位(或男方户口所在社区)的计生专干签字并盖章,同时提供夫妻两英寸合影照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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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独生子女费还能领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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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我的独生子女费还能收吗?
离婚后,一般会由直接抚养一方领取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给予的生活上的补贴,孩子归谁就应该由谁去领取。申领独生子女费时,需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失业证和离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申领。
想了解独生子女费,还可以继续领取吗
法律分析:如果死亡的是独生子女的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后,独生子女费的领取是不能由孩子“继承”的。所谓的“独生子女费”的全称,应该叫“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奖励给“响应政府号召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且不再生育子女的父母”的。被奖励对象没了,奖励费自然也就自动取消了。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此外,如果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将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将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再婚后,我的独生子女费还能领吗?
**离婚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方式** 1. 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给予的生活上的补贴,孩子归谁应该就由谁去领取。 2. 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 3. 单位聘用一个月以上的临时工,有单位按月发放一半。 4. 下岗未再就业职工由原单位发放。 5. 解除人事关系的职工,其独生保健费由原单位发放到子女十四周岁止。 6. 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职工,单位提前解除关系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到合同期止。 7.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8. 单方领证的对象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持证人单位发放,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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