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指的是在劳动合同生效后,但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就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废止所达成的法律协议。
2.这种变更旨在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在同行业中的地位。
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主要有三种:
1.当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需要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权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经协商达成协议后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1.但在实践中,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劳动合同的履行可能会出现问题,如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
2.《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文本应由双方各执一份。
3.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一方都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变更涉及双方权益,务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有疑问或需要专业建议,找法网随时为你提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