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面临家暴情况却没有证据时,当事人仍然有权起诉离婚。
1.尽管缺乏直接证据,法官可能不会在第一次审理时判决离婚,但起诉方可以在首次判决生效后的6个月内再次提起诉讼。
2.通常情况下,第二次起诉且没有特殊情况,法院往往会判决离婚。
在家暴案件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收集证据的方法:
1.保留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这可以作为对方承认家暴行为的直接证据。
2.收集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以及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这些可以证明你曾寻求外部帮助并努力解决问题。
3.保留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警方记录是非常有力的证据。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也是关键证据,可以证明你的伤势和暴力行为的存在。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这些直观的证据可以清晰地展示家暴的后果。
6.如果有目击证人,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这能够增强你的案件的可信度。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是否判决离婚的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并且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遭遇家暴,不要沉默!即使缺乏证据,你仍有权起诉离婚。本文为你提供了收集证据的方法和法院判决依据。如果你需要更多帮助,请随时在找法网上发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