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鉴定程序过程是一个严谨而细致的过程,主要包括鉴定的受理、鉴定的实施以及鉴定文书的签发三大步骤。
2.这些步骤都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确保司法鉴定的公正、客观和准确。
鉴定受理是司法鉴定程序的第一步,主要包括初审、审批和受理三个环节。
1.初审环节由鉴定人负责,主要是对委托人身份、鉴定委托书、鉴定材料等进行核对和审核,以确保鉴定事项明确、用途和要求合法,并符合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
2.审批环节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指定的鉴定人负责,主要是对初审人的意见、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是否受理的意见。
3.受理环节由承办人负责,根据审批结果决定当场受理、补充材料或不予受理,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鉴定实施是司法鉴定程序的核心环节,主要由鉴定人负责。
1.在这一环节中,鉴定人需要进行检验、查验等相关操作,并实时记录鉴定过程,最终发表鉴定意见并签名。
2.承办人还需要做好鉴定相关准备工作,如准备鉴定仪器设备、协调检验(查)工作等。
3.鉴定文书签发是司法鉴定程序的最后一步,主要由承办人负责。在这一环节中,承办人需要制作鉴定文书并送鉴定人核实,然后报机构负责人审核、签发。
4.将鉴定文书正本送鉴定人确认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机构鉴定专用章后按约定方式送达委托人(代理人)。
5.还需要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并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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