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拆迁通常会有赔偿。
1.拆迁安置房的补偿标准因地区不同和同一地区区位价值差异而有所不同。
2.在拆迁过程中,相关的房屋会进行补偿,并且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
3.当地政府会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如果被征收人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进行裁决。
1.补偿标准通常取决于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因素。
2.对于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标准会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进行计算。
3.对于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补助费,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规定。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也会由相应的地方政府规定。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不同的赔偿方式。常见的赔偿方式包括就地安置、异地安置和货币安置。
1.就地安置是在所拆房屋地点进行安置,通常采取拆一还一政策,即在原地分配一套房子,超出的面积按照成本价补差价。
2.异地安置则是在被拆迁房以外的区域进行安置。货币安置则是按照当地的补偿政策,每平米给予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货币进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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