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书的有效期由商标权人和被授权人协商确定,但一般不能超过商标的有效期。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若商标权人希望继续使用该商标,需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规定办理续展手续。若商标权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续展手续,其注册商标将被注销。
因此,商标授权书的有效期通常不会超过十年,除非商标权人及时办理了续展手续。
授权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费用需由商标权人和被授权人协商确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考虑以下计算方法来确定使用许可费用:
1.根据产品售价的百分比计算,通常为1%-5%。
2.根据产品利润率计算。
3.根据双方协商确定的一定数额计算。
4.在确定许可费时,需考虑以下因素:商标的知名度、许可使用方式、许可的时间、地域、商品范围,以及行业利润和前景等。
5.在商定好许可费后,双方应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将合同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办理商标授权许可备案,首先需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许可人需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公告。
3.备案过程中,如果被许可人希望再许可第三方使用该注册商标,需要提交相应的合同或授权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通过备案,可以确保商标使用许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护商标权人和被授权人的权益。
总的来说,商标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许可费的确定以及授权许可备案的办理都是商标权人和被授权人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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