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十五天一般不会留下案底。
一般只有当事人被定罪判刑后,才会有案底,这个时候的案底是会跟随当事人一辈子的,是不会进行消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
1.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2.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3.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行政拘留期间是可以探视的。
1.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可以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提前预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
2.探视时,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但食品需要经过拘留所值班民警的检查),其他物品则不得携带给被处罚人。
会见行政拘留者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
1.每月的会见次数不得超过一次,每次的会见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2.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3.对于外国籍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
4.在会见过程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得使用暗语交谈,更不得私下传递物品。
5.如果违反这些规定且不听制止,将立即停止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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