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晚上几点放人
更新时间:2023-08-05 20: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拘留所晚上几点放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拘留所放人是在上午九点到十点这期间进行的,个别情况会在下午一点到一点半这期间进行,放人会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
一、
拘留所晚上几点放人
拘留所晚上几点放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是早上放人。拘留所放人都是正常工作时间,一般在上午进行。一般是9点以后10点以前,个别在下午1:00-1:30还放一批。服刑期满,看守所应当按期释放,发给刑满释放证明书,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手续;有代管钱物的,看守所应当如数发还。通常在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即可释放。找法网提醒您,具体时间各地有所区别。
二、
拘留所出来要办什么手续
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拘留期满后,拘留所就会直接放人,不需要什么手续,行政拘留期满后,公安机关不再另外通知,行为人的家属可以直接到拘留所接人。行为人在被拘留期间,如果还有其它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转为刑事或者劳动教养的,应该及时通知家属。

三、
刑事拘留37后没有放人,意味着什么
刑事拘留37后没有放人,意味着案件比较复杂,并且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拘留时间满后几点放人?
【法律分析】
拘留所通常在早上八点以后至下午的五点以前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释放。具体时间因地区而异。拘留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被拘留的人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旨在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公安局拘留人犯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令其在拘留证上签字或盖章。
拘留后,除非有碍侦查工作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对被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若发现不应当拘留,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此外,根据《拘留所条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时,拘留所应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拘留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次日为1日。国家安全机关设置的拘留所由国家安全机关管理。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人在拘留所执行拘押时,应与本条例规定的被拘留人分别拘押,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