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如果用人单位仍然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根据的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2.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1.当事人对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特定劳动争议案件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一旦调解书或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如果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当用人单位逾期拒不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迫使用人单位履行义务。
2.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逾期履行的利息或违约金等损失赔偿。
3.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因追索劳动报酬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交通费等。
这些对策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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