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再审被驳回后,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这些情形包括:
(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3.如果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人民检察院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且抗诉事由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之一的,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在申诉再审被驳回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路径申请检察院抗诉:
1.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这些申请应当基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如:
(1)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
2.若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存在这些情形,也可以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检察院备案或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3.若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法院裁定驳回后,检察院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且抗诉事由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之一的,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法院再审。
在申诉再审被驳回后,对再审裁定的认定需要注意以下情形:
1.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1)这些裁定是因为当事人形式上的诉讼条件不齐备而作出的,如诉讼请求不明确将导致起诉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2)由于这些裁定在生效后即产生了当事人不得再以同样请求、事由起诉的既判力,因此可以申请再审。
2.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也可以申请再审。
(1)这些裁定的作出具有使一审裁判由不生效到生效的法律效果,并由此产生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的既判力,因此也可以申请再审。
(2)除了可以对此类裁定申请再审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对生效一审裁判申请再审来获得救济。
3.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再审时,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存在错误,且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
4.当事人也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申请再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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