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涵盖了违约原则、责任倒置原则以及过错责任推定原则。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若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受损,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这体现了违约原则。
2.在处理医疗事故时,由于患者往往难以举证医护人员的过错,医疗机构需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责任倒置原则。
3.在特定情形下,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诊疗规范,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等,过错要件的成立不再由患方承担举证责任,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推定,即过错责任推定原则。
在处理医疗事故侵权时,需参考《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条文。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和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若有过错导致患者受损,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医务人员需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2.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则明确了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实行责任倒置原则,即医疗机构需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在处理医疗事故侵权时,应遵循一定的流程。
1.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解释情况,争取及时解决纠纷。若无法解决,当事人可填写医疗纠纷处理委托书,委托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处理。
2.接到报告后,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并封存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并向家属通报、解释。
3.若纠纷较为复杂需市卫生局出面协调解决,则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填写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托书,委托市卫生局处理。
了解医疗侵权责任,有助于维护自身权益。如遇医疗事故纠纷,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维权。你对医疗事故处理还有疑问吗?快来找法网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