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更新时间:2024-06-04 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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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事调解书生效时间是在什么时候?生效条件、内容有哪些?能否申请再审?本文全面解析民事调解书相关知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民事调解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
民事调解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民事调解书生效的时间点,是在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之后。
这一规定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明确指出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并且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一旦调解书被双方签收,民事调解书即开始生效,双方需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相应义务。
二、
民事调解书的内容
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址等。
2.案由,即写明案件的性质。
3.事实,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纠纷的原因、过程和现状,以及双方的请求和所持的理由。
4.理由,根据法律的适用条款,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作出公正合理的评定。
5.协议内容,这是调解书的核心部分,写明在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下达成的解决纠纷的一致意见。
6.注明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7.审判庭人员签字并加盖院章,注明制作日期。
这些内容确保了调解书的完整性和法律效力,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约束。

三、
民事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吗?
1.民事调解书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再审。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审的主体必须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3.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4.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对于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
5.虽然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但从立法的总体精神看,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与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应是一致的,即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6.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例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等。
这些规定确保了再审程序的公正性和必要性。
对民事调解书还有疑问吗?了解更多法律常识,请继续阅读找法网的更多内容。如有疑问,欢迎随时提问,我们会为你提供更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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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生效时间怎么算
法律分析:
1. 需要看签收时间。人民法院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
2.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签收的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收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3. 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4. 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调解书生效时间如何算
法律分析:
1. 需要看签收时间。人民法院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
2.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签收的时间不一致,则以最后一方签收的时间为生效时间。
3. 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4. 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可以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调解的时效是怎样
法律分析: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的时效是在调解书认定的履行期届满后两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