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变更流程主要包含监理人指示变更的处理程序和承包人申请变更的处理程序。
1.对于必须实施的变更,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可直接发出变更指示要求承包人完成变更工作。而对于可能发生的变更,监理人需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经过协商后再确定是否实施变更。
2.承包人认为存在变更情况时,也可以向监理人提出变更申请,经过审查确认后,由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
监理人指示变更包括直接指示变更和通过与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变更两种情况。
1.对于直接指示变更,监理人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可直接发出变更指示要求承包人完成变更工作。
2.对于与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变更的情况,监理人首先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承包人收到后决定是否同意实施变更。
(1)如承包人同意,则提出书面变更建议,监理人审查后可行时发出变更指示。
(2)若承包人不同意实施变更,应立即通知监理人并说明原因。
承包人认为存在变更情况时,可以向监理人提出变更申请。
1.建议变更的处理程序中,承包人需向监理人提出合理化建议,说明建议的内容和理由以及实施该建议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
2.承包人要求变更的处理程序中,承包人需向监理人提出要求变更的建议,包括明确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
3.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的变更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与发包人共同研究后确认是否作为变更,并发出相应的变更指示。
你对工程设计变更流程还有其他疑问吗?欢迎在找法网提问,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