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承销股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股票代销和股票包销。
1.在代销方式下,发行公司与证券经营机构达成协议,由后者代理发行公司发行股票,销售多少股票即收取多少佣金,未售出的股票则由发行公司自己处理。
2.而在包销方式下,发行公司与证券机构达成协议,证券机构承诺全部购买并销售发行公司的股票。
3.如果证券机构未能完成股票发售,则需自行承购剩余的股票。
4.包销又可以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形式。
股票承销的两种方式各有特点。
1.在代销方式下,发行公司面临销售不完的风险,因为未售出的股票需要自己处理。
2.而在包销方式下,风险则转移到了证券中介机构,因为无论股票是否全部售出,证券机构都需要购买剩余的股票。
这使得包销方式对证券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要求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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