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二审有新证据的处理

更新时间:2024-05-10 00: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行政诉讼二审中遇到新证据怎么办?本文详细解读了新证据的认定标准、提出时间和处理办法,帮助你了解在行政诉讼中如何应对新证据的出现。
一、

行政诉讼二审有新证据的处理

  在行政诉讼二审中,若遇到新证据的出现,首要步骤是对其进行认定。根据司法实践,新证据的认定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若在举证期限内新证据已客观存在,但当事人并未知悉或掌握,则该证据可被视为新证据。

  2.若当事人明知证据的存在且有条件取得,但因不了解其证据价值而未提出,除非法院已进行释明,否则该证据不被视为新证据。

  3.当事人若知道证据的存在,但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未能取得,则该证据也可被认定为新证据。

  4.为了反驳对方的主张或举证而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同样被视为新证据。

  5.若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经法院准许延期后,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违反客观事实的,该证据也可被视为新证据。

  6.若当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则不应将其视为“客观原因”。

二、

认定新证据的标准

  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主要包括两类:

  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行政诉讼二审有新证据的处理

三、

二审新证据提出时间

  1.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2.若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则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3.若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并非新证据,则人民法院将不予采纳。

  4.若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

  新证据的出现对行政诉讼二审有何影响?你对此有何看法?欢迎留言讨论。同时,找法网站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解答你的法律疑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拓展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二审不属于新证据的有哪些
在二审程序中,不属于新证据的情况主要包括: 1. 当事人未在二审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证据; 2. 对于不需要开庭的案件,未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的证据。 关于新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包括以下情形: 1. 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法院准许并在延长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2. 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准许并依申请调取的证据。 此外,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在一审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同样在二审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若二审无需开庭审理,则应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行政诉讼二审新证据怎么写
行政诉讼二审中的新证据,是指在一审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法院在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以及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 在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当事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证据: (一)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 (二)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或者未取得,人民法院在第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 (三)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
行政诉讼二审的新证据有哪些?
二审行政诉讼证据应这样提供: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提出上诉,应当按照其他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发送其他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提出上诉,应当按照其他当事人或者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提出上诉状副本。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发送其他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发送上诉人。 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已经预收的诉讼费用,一并报送。
律师解答动态
你好,在银行存钱,有存款记录都会查到
张凯律师
张凯律师
3分钟前
可以向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
首先确认是否因卡号错误被冻结。若因个人输入错误,需联系银行或贷款机构;若怀疑诈骗,需立即报警并联系银
抚养权只有小孩父母两人能决定
与45岁员工签订个人承揽合同以规避社保缴纳是无效且存在重大法律风险的,对老板有显著危害性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