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4-05-28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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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取保候审申请书撰写需注意格式与要点,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案情说明强调过失犯罪与谅解赔偿,保证承诺确保遵守规定。
一、
交通事故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
交通事故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撰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要求。
1.要明确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出生日期、地址、公民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2.要描述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性别、与申请人的关系以及地址。
3.要明确提出申请事项,即对被申请人进行取保候审。
4.在事实和理由部分,需要详细说明被申请人的情况,如涉嫌的罪名、拘留情况等。
5.要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如被申请人系过失犯罪、与被害人有近亲属关系并已达成谅解及赔偿协议等。
6.还要说明被取保候审人若被释放不会危害社会。
申请人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具体的取保候审申请,并敬请考虑。
二、
取保候审案情说明
1.在交通事故取保候审申请书中,案情说明是重要的一部分。
2.这部分内容需要详细阐述犯罪嫌疑人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
3.要说明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以及双方是否已达成谅解及赔偿协议。
4.还要强调犯罪嫌疑人系过失犯罪,且若被取保候审不会危害社会。
5.这部分内容旨在为申请取保候审提供充分的理由和依据。
三、
遵守规定的保证承诺
1.在交通事故取保候审申请书中,申请人需要提出保证承诺,以确保被取保候审人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联系畅通、随时接受传唤、不干扰证人作证、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行为等。
3.申请人还需要提出具体的保证人,并说明保证人的基本情况、担保能力和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4.保证人要确保被保证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以上是交通事故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撰写要点和注意事项。
在撰写申请书时,申请人需要充分了解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申请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注意申请书的格式和语言表达,以确保申请书的清晰易懂和易于理解。
了解了交通事故取保候审申请书的撰写要点,你是否觉得法律程序更加严谨?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向找法网咨询,我们随时为你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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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
酒驾后取保候审的办理如下:<br/>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br/>
2、办案机关收到申请之后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br/>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br/>
4、办案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的,办理取保候审手续。<br/>
法律依据:<br/>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br/>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br/>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br/>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br/>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br/>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br/>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书怎么写?
取保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2、被逮捕人的姓名、住址、涉嫌罪名、批捕机关,羁押场所。
3、申请事实和理由。
4、呈交机关。
5、呈交时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交通肇事取保候审申请书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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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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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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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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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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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原决定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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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逃避侦查、暴力犯罪等不能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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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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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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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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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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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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