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取决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
1.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并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是由劳动者提出并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则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补偿的金额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有经济补偿取决于解除合同的原因。
1.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由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通常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员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被迫离职、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离职、非过失性离职、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或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员工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自动离职不能被视为解除劳动合同。
1.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自身情况擅自离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行为。
2.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
因此,自动离职并不等同于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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