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能撤销吗
更新时间:2024-05-15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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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诉讼在一定条件下可撤销,需满足自愿、合法等要求。人民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裁定是否准许撤诉,裁定后诉讼终结。再次起诉需有新情况或新理由,否则法院不再受理。
一、
离婚诉讼能撤销吗
离婚诉讼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
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到宣告判决前,都有权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但是否准许撤诉,最终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二、
申请撤诉条件
申请撤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提起诉讼的当事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撤诉必须是出于自愿,而非受到外界强迫。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能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规避法律。
4.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

三、
裁定撤诉影响
1.一旦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撤诉,诉讼即告终结,人民法院将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
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将不会再受理。
3.在撤诉后的一段时间内,原告需要重新考虑其诉讼策略,确保有充分的新理由或新情况再行起诉。
综上所述,离婚诉讼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但具体是否准许撤诉,还需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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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能否撤销
离婚诉讼撤销常见处理方式为在宣判前向法院提出书面撤诉申请。选择撤诉需确保出于真实意愿,不损害他人权益,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法院可能不予准许。
起诉离婚可以撤销吗?
离婚诉讼可以撤销,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撤诉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申请。如果人民法院已经判决,即使判决书尚未生效,也不能申请撤诉。判决之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因此,在离婚开庭时,当事人可以当场选择撤诉。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原告在宣判前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而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可以撤诉的吗
离婚起诉是可以撤诉的。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一般情况下,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申请撤诉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符合以上情形的,人民法院才会裁定准予撤诉。
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申请撤诉必须在宣判以前提出。人民法院一旦裁定准予撤诉,则不再继续行使审判权,诉讼即告终结。
原告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不会再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有关婚姻诉讼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
1、离婚诉讼必须进行调解;
2、当事人对是否公开审理可以进行选择;
3、当事人本人出庭提交书面意见;
4、代理权限受限制;
5、诉讼因一方当事人死亡而终结;
6、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适用再审;
7、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