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属于遗嘱继承吗
更新时间:2024-07-31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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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遗赠是否属于遗嘱继承?本文详述了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包括两者的定义和主要差异。遗赠是将遗产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遗嘱继承则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确定继承人。
一、
遗赠属于遗嘱继承吗
遗赠并不属于遗嘱继承。
1.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而遗嘱继承则是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确定遗产继承人的继承方式和继承份额。
3.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接受遗产的人的范围不同。
二、
遗嘱继承的定义
1.遗嘱继承,也称为“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相对称的一种继承方式。它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遗产的继承人及继承份额。
2.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中对其所应当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等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3.立遗嘱的人称为遗嘱人,根据遗嘱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人称为遗嘱继承人。
4.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人所立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即受到法律保护。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当是遗嘱中所指定应由其继承的遗产,在种类、数额上都应与遗嘱的指定相符。
三、
遗嘱继承与遗赠区别
1.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在于接受遗产的人的范围不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产的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无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还是第二顺序继承人,都不影响其为遗嘱继承人。
2.然而,在遗赠中,接受遗产的人则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这包括国家、集体组织以及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
3.简言之,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确定继承人,而遗赠则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外确定遗产的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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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属于继承吗
遗赠扶养协议也属于继承的一种方式。根据法律规定,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由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的,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赠是不是优先于遗嘱继承
遗嘱(遗赠)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遗嘱,是遗嘱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赠包含在遗嘱内,是遗嘱人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赠是不是属于遗嘱继承
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遗赠和遗嘱继承在采用遗嘱方式处分遗产的,这点上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分在于接受遗产的人的范围不同,接受遗产的人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就是遗产继承;接受遗产的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就是遗赠。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