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使用的广告违禁词
更新时间:2024-04-21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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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广告违禁词你了解吗?本文详细解读了我国广告法禁用的词汇,包括标题通用类、行业通用类和社会生活类。同时,还介绍了广告审查与监管的重要性。
一、
不能使用的广告违禁词
根据我国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广告法禁用的词汇主要有以下几类。
1.标题通用类禁用广告词,如“竟”、“胆敢”等词汇,这些词汇因其强烈的夸张或不当引导性质而被禁用。
2.行业通用类禁用广告词,其中包括教育类、房产类等,如“资深教师”、“唯一”等词汇,这些词汇往往涉及过度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3.社会生活类禁用广告词,比如“疗效最佳”、“根治”、“亲自”、“巨星”、“天王”等词汇,这些词汇因其可能误导消费者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而被禁用。
二、
违禁词分类解读
广告违禁词的分类和解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广告法规的要求。
1.标题通用类禁用广告词往往涉及夸大其词或不当引导,如“竟”、“胆敢”等词汇,这些词汇的使用可能会误导消费者,使他们对产品或服务产生不实的期待。
2.行业通用类禁用广告词则主要涉及过度宣传或误导消费者,如教育类中的“资深教师”、房产类中的“唯一”等词汇,这些词汇的使用可能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影响他们的决策。
3.社会生活类禁用广告词主要涉及误导消费者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如“疗效最佳”、“根治”等词汇,这些词汇的使用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理解和期待。

三、
广告审查与监管
为了保障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我国广告法规定了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等特定类型广告的审查制度。
1.广告主在发布这些广告前,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这一制度确保了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对涉嫌违法广告活动进行查处,包括现场检查、调查询问、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等措施。
了解广告法禁用词汇只是第一步,如何在实际操作中遵守这些规定呢?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建议,请随时联系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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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使用违禁词
法律分析:根据广告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广告法禁用的词汇主要有以下几类:
1、标题通用类禁用广告词,比如竟、胆敢等词汇;
2、行业通用类禁用广告词,其中包括教育类、房产类;
3、社会生活类禁用广告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十六条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四十七条 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广告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作出审查决定,并应当将审查批准文件抄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审查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广告。
高端是广告违禁词吗
法律分析:以“高端”两个字为广告词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的禁止情形,所以并不违法。但如果使用“最高端”,则违反《广告法》关于广告内容的规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高端”二字未被明确禁止,但在实际使用中仍需要遵循《广告法》的其它规定,如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等。同时,在广告中过分夸大产品或服务的性能、功效等,也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同样会面临法律责任。因此,在使用“高端”等字眼时,需要谨慎考虑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广告法违禁词投诉处理
法律分析:我国的广告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不能使用一些法律上禁用的词语。广告法的制定是有着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作用。
要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