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基本程序包括准备阶段和招标阶段。
1.准备阶段主要是对招标项目进行论证分析、确定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办法、组建评标机构、邀请相关人员等。
2.招标阶段则按照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几个步骤组织实施。
招标阶段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等步骤。
1.招标人需要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对有兴趣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发售招标文件。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需要按照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3.在开标阶段,招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仪式,宣读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技术方案等,并进行记录。
4.接着是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需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综合评审和比较,并提出评标结论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5.最后是定标阶段,招标人需要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和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需要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投标与评标流程是招标阶段的核心环节。
1.在投标阶段,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投标技术方案、投标报价等内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2.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还要对投标人进行询标,综合评审和比较后,评标委员会会提出评标结论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需要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和推荐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需要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完成整个招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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