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在不同情况下有所不同。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执行。
2.对于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4.除上述情形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
(1)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2)烈士的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职工死亡待遇包括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2.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根据死亡原因和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包括20个月基本工资、10个月基本工资等不同标准。
3.丧葬费标准也因病故和因公(工)死亡而有所不同,分别为4000元和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则根据遗属人数和户口类型有所不同:
(1)非农户口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
(2)农业户口一人月17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对于确定因工死亡的遗属,还会增发65元,抗日战争的增80元(不含配偶),红军的(不含配偶)增发100元,遗属系孤独一人的可增发70元。
职工遗属补助费标准根据遗属人数和户口类型有所不同。
1.对于非农户口,一人月补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
2.对于农业户口,一人月补助17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50元。
这些补助费用旨在帮助遗属度过难关,确保他们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参考最新的政策规定。
总之,对于职工死亡待遇问题,了解清楚抚恤金发放标准、待遇种类以及遗属补助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你对职工死亡抚恤金和待遇有了更清晰的了解,但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远不止这些。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找法网上发起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更多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