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三性是确保案件公正审理的关键要素,这三性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1.真实性要求证据必须客观真实,非伪造,且内容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
2.合法性则强调证据必须符合法定形式,满足形式要件,并且来源合法。
3.关联性则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存在某种逻辑或实质的联系。
1.证据的真实性涵盖了形式真实和实质真实两个方面。
(1)形式真实是指证据在形成过程中没有被伪造或篡改。
(2)实质真实则要求证据的内容能够真实反映待证事实。
2.在质证过程中,如果形式真实与实质真实存在冲突,实质真实必须占据主导地位。
例如,一份虽然形式上合法但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证据,就不应被视为真实的证据。
因此,在评估证据的真实性时,需要综合考虑证据的来源、内容以及与其他证据的一致性等因素。
证据的合法性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符合法定形式、满足形式要件以及来源合法。
1.证据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法定形式之一,否则将不具有合法性。
2.证据还需要满足形式要件的要求,如单位出具的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等。
3.证据的来源也必须合法,包括出具证据的主体适格以及取证程序合法等。
例如,一份由没有相应鉴定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鉴定书,将因缺乏合法性而不被采纳。因此,在收集和使用证据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你对民事诉讼中证据的三性还有其他疑问吗?在找法网,你可以找到更多专业、详细的法律解答。我们一直在这里,为你提供最有力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