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控股公司的成立条件与前期注册公司的步骤大致相同,包括确定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以及法定代表人等。
2.其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控股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1000万人民币,这一门槛相对较高,体现了控股公司在经济规模和资本实力上的要求。
对于控股公司的名称核准,有两种情况需要特别说明。
1.如果控股公司的名称需经总局核准,那么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控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在5000万元以上,且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应达到10000万元以上。
2.如果控股公司冠省名,那么它的注册资本应至少为1000万元,并需要拥有3家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且母公司与所有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合计应达到2000万元以上。
1.控股公司,作为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主要是通过持有另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从而实现对该公司的控制。
2.根据控股方式的不同,控股公司可以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
(1)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而是依靠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运营。
(2)而混合控股公司则除了进行资本运营外,还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3.控股公司不仅拥有子公司在财政上的控制权,还拥有经营上的控制权,并对重要人员的任命和大政方针的确定具有决定权,有时甚至直接派人去经营管理子公司。这种控股形式也被称为母子公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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