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计算方式取决于劳动者的伤残等级。详细计算方法如下:
1.五级伤残的劳动者将获得18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六级伤残的劳动者则获得16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5.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6.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7.对于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难以为他们安排工作,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8.五级伤残的劳动者将获得本人工资的70%作为津贴,六级伤残的劳动者则获得本人工资的60%;
9.当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劳动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有效的劳动合同关系,且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
2.劳动者的患病或所受伤害已经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3.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已经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
4.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必须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1)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2)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5.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需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当工伤职工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他们的工伤保险关系将终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劳动者,他们将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1)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用人单位需要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2)用人单位还需要为劳动者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要补足差额。
3.经劳动者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此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者,他们将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的支付标准也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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