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时,单位通常不得随意扣减其工资。
2.除非劳动者本人的原因导致单位遭受经济损失,单位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赔偿金额应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3.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试用期辞职的工资标准应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应确保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单位应支付其在单位实际工作天数的足额工资。
1.若试用期离职后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应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如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纠纷诉讼的必经程序。在此过程中,劳动者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离职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
4.如法院判决劳动者胜诉,单位需支付相应的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
总之,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时,单位不得随意扣减其工资。试用期辞职的工资标准应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若单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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