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会判刑吗
更新时间:2024-05-08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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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刑事案件不一定会判刑,判刑与否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分析。符合撤销案件情形的,可依法撤销。宣判时机非固定,可能当庭或定期宣判。了解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应对刑事案件相关问题。
一、
刑事案件会判刑吗
刑事案件不一定会判刑,判刑与否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分析。
1.对于公诉案件,如果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不予起诉,或者自诉案件在审判阶段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那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不会被判刑。
2.此外,如果案件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情形,也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二、
撤销刑事案件情形
撤销刑事案件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如果需要撤案,公安机关应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而检察院则可以直接决定撤销案件。

三、
刑事案件宣判时机
刑事案件的宣判时机并非固定,不一定都是当庭宣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1.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2.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3.同时,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4.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法定情形的其他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5.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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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会不会被判刑
刑事案件不一定会被判刑。一个人或者单位进入刑事案件程序,只涉嫌犯罪。经过侦查、起诉、审判后,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则不会判刑,而是宣告无罪。然而,如果被认定构成犯罪,则会被判刑。
除此之外,还有几种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
1. 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期限。
2. 经特赦免除刑罚。
3. 某些特定罪行,如侮辱罪、诽谤罪等,只有受害人提出告诉才会处理,如果不告诉或撤回告诉,则不追究刑事责任。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况。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刑事案件该判刑吗
1. 刑事案件可能判处的刑期是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来确定的。
2. 犯罪分子具有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3. 犯罪分子具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4.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时,应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相关规定进行判处。
5.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6.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若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则应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刑事案件判刑吗
刑事犯罪的判刑:
1. 如果有法定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范围内判处刑罚,不得高于或者低于法定刑;
2. 如果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3. 如果有多个法定量刑范围的,应当在下一个法定量刑范围内判处刑罚。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