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工厂拖欠工资时,劳动者首先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工资支付的具体情况,并要求用人单位尽快支付。
2.如果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采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2.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3.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包括: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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