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其户籍将被注销。
1.关于其土地的归属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非单个家庭成员。
2.因此,当家庭中的某个成员去世时,其他成员仍然拥有承包经营权,并由他们继续经营。
3.但是,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去世,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不能由他人继承,而是应该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进行发包。
2.如果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那么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进行发包。
这意味着,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非单个家庭成员。因此,即使家庭中的某个成员去世,其他成员仍然享有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承包合同。
这些步骤确保了农村土地承包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总结来说,老人去世销户后,其土地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在家庭中还有其他成员的情况下,其他成员将继续享有承包经营权。
而当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此外,农村土地承包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确保承包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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