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名下的财产一般不得进行交易买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往往受到法院的限制消费措施管理。
因此,对于失信人名下的机动车辆保险问题,理论上该失信人不能购买新的机动车辆保险。这是因为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属于高消费行为,被限制消费的失信人不得进行此类消费。
失信被执行人购买车辆的行为同样受到限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在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这意味着失信人不得购买非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车辆。
在购买车辆时,特别是从失信人处购买车辆时,应格外注意以下几点:
1.要核查卖方的身份和车辆所有权。确保卖方具有合法的车辆所有权,避免购买到非法或盗抢车辆。
2.了解车辆的历史记录。包括车辆的维修记录、事故记录等,这有助于评估车辆的实际状况和价值。
3.务必与卖方签订正规的购车合同,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这样可以保护双方的权益,避免发生纠纷。
总之,在购买车辆时,特别是在与失信人交易时,应保持谨慎,并咨询相关专业律师的意见。找法网等专业法律平台可以为您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