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个人档案可以保存在原单位吗
更新时间:2024-04-19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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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辞职后个人档案能否保存在原单位?员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单方辞职?辞职的正确流程是怎样的?本文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一、
辞职后个人档案可以保存在原单位吗
辞职后,个人档案不可以继续保存在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这意味着,一旦员工辞职,其个人档案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原单位进行转移,而不再由原单位保存。
二、
员工可以单方辞职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在以下情况下有权单方辞职:
1.当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时;
2.当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
3.当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时;
4.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时;
5.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
员工正常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员工正常辞职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员工应提前30天将书面的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会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员工需要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包括部门负责人签字、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等,并由财务部检查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
3.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会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以及社会保险关系中止手续。
4.人事行政部还需要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并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总结来说,员工辞职后,其个人档案不能由原单位继续保存,原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员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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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工作未满一年,辞职去考研,档案可以一直放在原单位吗?
法律分析:辞职了档案一直存放在原单位,是不可以的。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辞职后档案不可以一直放在原单位,新单位就业后档案在一个月内转移到新单位。
没找到新单位就业,档案在一个月内转移到当地劳动部门的人才市场或者街道劳动保障所;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离职员工,人事档案都由员工自己带走到就业局领取失业保险。
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后,能否自行保管职业个人档案?
法律分析:跟原来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一般档案会退给劳动者,如果劳动者自己不去拿,会退到你户口所在地。
如果劳动者有新单位可以让新单位开具调档函,把档案提出来放到新单位,也可以放在人才中心。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后,能否自行保管职业个人档案
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一般档案会退给劳动者,如果劳动者自己不去拿,会退到你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如果劳动者有新单位可以让新单位开具调档函,把档案提出来放到新单位,也可以放在人才中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