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与非法占有的区别包括:
1.非法占有行为通常侵犯的是非本人经管的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而贪污罪则主要侵犯的是本人职权或职务便利控制范围内的公共财物。
2.贪污罪是一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非法占有则是指无合法根据取得、控制他人财物的行为。
3.其他。
非法占有是指没有法律根据的占用,如侵占、哄抢、私分、截留、回扣、贪污、受贿、骗取而占有公私财产等。
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获得对他人财物的实际控制,这种控制并非指财物一定在行为人手中,而是指行为人能够支配处理该财物。
非法占有包括善意的非法占有和恶意的非法占有。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体要件: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贪污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害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3.客体要件: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4.客观要件:贪污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侵吞、窃取、骗取以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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