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村委会出书面的申请材料,村委会要依照村民大会讨论的意见,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张榜公布,张榜七日无异议后,上报审批宅基地名单;
2.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由村负责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村长签字,盖村委会公章;
3.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到现场进行勘测,经审查合格后,由国土资源所长签字、主管乡长签署意见并盖乡政府章,然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4.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
5.审核、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
6.审批后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国土资源所到现场定点放线,准予开工建设;
7.建设完工后,报国土资源所验收,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房科组织相关材料发放宅基地证。
如果不慎丢失了宅基地证,需要及时补办。
1.补办宅基地证的流程包括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并在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如果无异议,房主需要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并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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